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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7年国际植物学会规定以双名法作为植物学名的命名。即:双名法 : 属名 + 种加词 + 命名人姓名或姓名缩写。

这个双名法就是1753年林奈在《植物种志》中首创并倡用的。根据林奈的双名法,植物的种名由二个拉丁化的词组成,第一个词为所在属属名,第一个字母要大写,用名词单数第一格;第二个词为种加词,多为形容词书写时均为小写。此外还要求在种加词之后加上该植物命名人姓氏的缩写。

植物学名的书写有一定的要求:属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,加词则一律小写。命名人的姓名第一个字母大写,命名人如缩写右下角加省略号“.”。若命名人为二人,则在二人名间用“et”相连;若由一人命名,另一人发表,则前一人为命名人,后一人为发表该种的作者,中间用“ex”相连。

另外应为还有很多种下单位,亚种(Subspecies)Subsp.或ssp. 变种(Varietas) var. 变型(forma)f. 再加上种下等级附加词以及命名人的姓名或姓名缩写。栽培品种,是种名后直接写品种加词,但需加上单引号,品种加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。这种写法不附命名人的姓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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